烟囱安装避雷针-防雷措施
发布日期:2020-08-03 人气:877 栏目:技术中心
烟囱安装避雷针-防雷措施
雷电是一门古老而有神秘色彩的科学,自从有人类历史以来,各个时期都记录着人们和雷电斗争的历史。自从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1706—1790)研究大气物理建立雷电理论并发明了避雷针以来,人类同雷电的斗争进入了新的领域。富兰克林以后,现代工业化开始发展,尤其是在俄国工程师多勃罗奥里斯基(1862—1919)发明了三相感应电机和变压器实现电能远距离传输;美国发明家贝尔(1847—1922)发明了电话以后,人类很快进入了电气化时代。这个时候雷电的危害从过去的以直击雷击毁地上的人和物为主发展成为以通过导线传播的雷电波为主。经过长期的研究,人们建立起了感应雷和高电压反击的理论,弄清了高电压雷电波在金属导线上的传播规律,并于1890年发明了带串联间隙和熔断器的避雷器。1922年美国西屋电气公司研制成功了炭化硅避雷器,1972年日本日立公司研制成功了配电用无间隙避雷器,防雷科学得到了大的发展,高电压雷电保护技术基本成熟。
事物总是这样:一种矛盾得到解决,另一种隐含在原来矛盾内部的不被重视的矛盾回跃升成为主要矛盾。20世纪70年代以后,随着世界半导体集成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新的矛盾产生了。由于半导体集成电路十分脆弱无法耐受过电压和过电流的冲击,使得智能化弱电设备的雷击灾害显著增加。电子计算机网络系统、有线传输通信系统、微波传输通信系统、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等等与人类生活关系密切的行业受到了严重的雷害威胁。弱电的雷电保护成为雷电防护行业新的研究领域。
工业化和科技的进步使得各种高层建筑和特殊用途建筑如雨后春笋般的拔地而起,这也为雷电防护提出了大量新的问题。“静电抵抗”、“电磁干扰”、“热岛效应”等等的问题都有待进一步区研究和解决。近十多年来围绕这些问题人们进行了不懈的努力,提出了许多新的防雷理论,研制出一大批新的防雷器件、设备和材料,开发出许多全新的雷电防护技术,但这些理论、技术和设备并为得到很好的推广。因此,增强避雷针防雷意识成为全社会关注的问题。我国于1994年颁布了新的《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1994,该规范参考了大量国际标准,对原有的规范做了大量的修改,无论从指导思想、技术要求还是技术措施上讲都处在国际领先地位,这也标志着我们国家对雷害的重视。
二、雷电的基本理论
雷电是一种极具破坏力的自然现象,其电压可高达数百万伏,瞬间电流更可高达数十万安培。千百年来,雷电所造 成的破坏可谓不计其数。落雷后在雷击中心1.5-2Km范围内都可能产生危险过电压损害线路上的设备。雷电灾害如同暴雨、飓风一样都属于气象(自然)灾害,它与水、旱、刑事犯罪、交通事故统称为影响社会安全和经济发展的六大灾害。
雷电产生于雷暴,而雷暴往往伴随强对流天气而形成,是由大气环流和当地气象因素决定的。雷暴是积雨云中云与云之间或云与地之间产生的放电现象,并伴有火花放电,强大电流通过时,又使空气迅速膨胀产生巨大的响声,即雷电。闪电有枝状、片状、带状、球状,其中枝状最为常见。
雷暴的能量是由太阳辐射能转化的大气不稳定能所供给的。每年进入春季,太阳辐射增强,大气中的不稳定能增加,因雷暴始发于春季,盛夏,太阳辐射强烈,大气不稳定能储存多,雷暴频繁。秋冬以后,太阳辐射减弱,因而雷暴逐渐减少。但由于全球气候变化和大气污染等原因,现在冬季也经常出现雷击现象。据悉,每个闪电的强度可以高达10亿伏,一个中等强度雷暴的功率约有10万千伏,相当于一座小型核电站的输出功率。
一般而言,雷电灾害具有突发性、多样性、复杂性、破坏性和选择性等特点。随着现代化高新技术产业基础——电子技术的迅速发展和广泛运用,雷电灾害跟踪而至,还呈现出新的特点:受灾面大大扩展,特别容易侵入与高新技术最密切的领域,损失和危害程度大大增加。为此国家于1999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2000年6月30日又颁布了《防雷减灾管理办法》;这对于减轻包括雷电灾害在内的气象灾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将起重要的推动作用。
近年来,随着大量的数据设备和精密仪器应用的范围日益广泛,雷电损害造成的事故有逐年上升的趋势。由于通讯计算机网络精密设备内部结构的高度集中化,使设备耐受过电压、过电流的能力下降,更易遭受雷电破坏。轻者可造成计算机终端和通信设备的接口损坏,使通信中断,大量信息丢失或无法传输;重者使网络主机损坏,导致网络瘫痪,工作无法进行。计算机网络系统易遭受雷击损坏的设备有:MODEM(调制解调器)、ROUTER(路由器)SWITCH(交换机)、HUB、网卡、通信卡、UPS、计算机电源及主板。
在雷电灾害防御方面,纵观人类防雷历史,已有两个多世纪,从建筑物防雷发展到供电防雷、电气和电子设备防雷,现在已进入第四个阶段即现代微电子设备防雷。防雷技术和产品,也随着现代高新技术发展得到显著发展,除传统的避雷针引雷拦截技术外,已拥有消散削 减、屏蔽隔离、抑制分流、疏导均衡等电位、优化接地泄放和雷电控测定位预警等技术,并相应研制出多种高科技的隔离装置、电子避雷器、高效防腐降阻剂等设备、器件和产品,出现了火箭与激光等人工影响雷电的装置和雷电探测预警系统设备,这都为有效防御治理雷电灾害奠定了技术和物质基础。
1、雷击侵入设备的途径
雷击的途径主要有两种形式:
A. 直接雷击:
雷云之间或雷云对地面某一点的迅猛放电现象称之为直接雷击。直接雷击的主要破坏对象是:建筑物、野外工作台、森林、架空配电线路、人畜等。
B. 感应雷击:
雷云放电时,在附近导体上产生的静电感应和电磁感应等现象称之为感应雷击。装有避雷针的建筑物,可以避免雷击损坏建筑物,但是雷击通过避雷针的地线从建筑物顶端泻放入大地或者附近发生雷击的时候,会产生很强的电场,建筑物内的所有金属物品均会产生感应电压,这些感应电压的高低随着金属形状、距地线的距离和雷击大小而变(根据IEC1312标准,当雷击击中建筑物时,即使装有避雷针,大约50%的雷击能量仍会分配到电源系统)一旦您的电源输入线、电话线、网络线或其它电子设备的金属引出、引入线感应到瞬间高压,避雷针就无能为力了。感应雷击破坏的主要对象是电子电气设备。
C.地电位反击:
建筑物的外部防雷系统(如避雷针、避雷网等)遭受直接雷击,在接地电阻的两端就会产生危险的过电压,由设备的接地线引入设备,造成设备的损坏。
D.外部避雷和内部避雷:
避雷针(或避雷针、避雷网)、引下线和接地系统构成外部防雷系统,主要是为了保护建筑物免受雷击引起火灾事故及人身安全事故;而内部防雷系统则是防止雷电和其它形式的过电压侵入设备中造成损坏,这是外部防雷系统无法保证的,为了实现内部避雷,需要进出各保护区的电缆、金属管道等都要连接避雷及过电压保护器。
2、雷击防护的基本原理
所谓雷击防护就是通过合理、有效的手段将雷电流的能量尽可能的引入到大地,是疏导,而不是堵雷或消雷。
一个完整的防雷系统包括两个方面:直接雷击的防护和感应雷击的防护。缺少任何一面都是不完整的、有缺陷的和有潜在危险的。
直接雷击的防护原理:用导体将雷云中的电荷导入大地。简单地说是人为地给雷云创造一条放电通路,不让雷云中的电荷流过需要保护的物体。直接雷击的防护系统包括接闪器、引下线、地网三大部分。其中接闪器主要使用避雷针、避雷带、避雷网等。在我国,直接雷击防护系统的设计和施工所必须 遵从的规范是《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此国标和IEC、BS等国际国外标准大体上是一致的。
三、建筑物防雷
1、 第1类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第1类防雷建筑物是指:
A、防直击雷的措施:
1、应装设独立避雷针或架空避雷线(网),使被保护的建筑物及风帽等突出屋面的物体
均处于接闪器保护范围内。
2、排放爆炸危险气体、蒸汽或粉尘的放散管、呼吸管等的管口外的以下空间应处于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
3、排放爆炸性危险气体、蒸汽或粉尘的放散管、呼吸阀等,当其排放物达不到爆炸浓度,长期点火燃烧,一排放就点火燃烧时,及发生事故时排放物才达到爆炸浓度的通风管、安全阀,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可仅保护到管帽,无管帽时可仅保护到管口。
4、独立避雷针的杆塔、架空避雷线的端部和架空避雷网的各支柱处应至少设一根引下线。
5、独立避雷针和架空避雷线(网)的支柱及其接地装置至被保护建筑物及与其有联系的管道等金属物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3M。
6、架空避雷线至屋面和各种突出屋面的风帽、放散管等物体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3M。
7、独立避雷针,架空避雷线或架空避雷网应有独立的接地装置,每一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
B、防感应雷的措施:
1、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构架、电缆金属外皮等较大的金属物和突出屋面的金属物,均应接到防雷电感的接地装置上。 金属屋面周边每隔18—24M采用引下线接地一次。
现场浇制的或由预制构件组成的钢筋混凝土屋面,其钢筋宜绑扎或焊接成闭合回路,并应每隔18—24M采用引下线接地一次。
2、平行敷设的管道、构架和电缆金属外皮等长金属物,其净距小于100mm时应采用金属跨接,跨接点的间距不应大于30M,交叉净距小于100M时,其交叉处变应跨接。
当长金属的弯头、阀门、法兰盘等连接处的过渡电阻大于0.03Ω时,连接处应用金属线跨接。对有不少于5根螺栓连接的法兰盘,在非腐蚀环境下,可不跨接。
3、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应和电气设备接地装置共用,其工频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Omega
屋内接地干线与防雷电感应接地装置的连接,不应少于两处。
C、防雷电波侵入的措施:
1、低压线路宜全线采用金属铠装电缆或一般塑料外皮电缆穿金属管直接埋地敷设,在入户端应将电缆的金属外皮、钢管接到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上。当全线采用电缆有困难时,可采用钢筋混凝土杆和铁横担的架空线,并应使用一段金属铠装腔作势电缆或护套电缆穿钢管直接埋地引入,其埋地长度不应小于15M。
在电缆与架空线连接处,尚应装设避雷器。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2、架空金属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外,应与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相连。距离建筑物100M
内的管道,应每隔25M左右接地一次,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20Ω,并宜利用金属支架或钢筋混凝土支架的焊接、绑扎钢筋作为引下线,其钢筋混凝土基础宜作为接地装置。
埋地或地沟内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处亦应与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相连。
D、特殊情况下的处理:
当建筑物太高或其他原因难以装设独立避雷针、架空避雷线、避雷网时,可将避雷针或网格不大于5m×5m或6m×4m的避雷网或由其混合组成的接闪器直接装在建筑物上,避雷网应沿屋角、屋檐等易受雷击的部位敷设。要求:
1、所有避雷针应采用避雷带互相连接。
2、引下线不应小于两根,并应沿建筑物四周均匀或对称布置,其间距不应大于12米。
3、筑物应装设均压环,环间垂直距离不应大于12M,所有引下线、建筑物的金属结构和金属设备均应连到环上。均压环或利用电气设备的接地干线环路。
4、防直击雷的接地装置应围绕建筑物敷设成环形接地体,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并应和电气设备接地装置及所有进入建筑物的金属管道相连,此接地装置或兼作防雷电感应之用。
5、建筑物高于30M时,尚应采取以下防侧击的措施:
(1)从30M起每隔不大于6M沿建筑物四周设水平避雷带并与引下线相连,以防侧击雷。
(2)30M及以上外墙的栏杆、门窗等较大的金属物与避雷装置连接,以防侧击雷袭击。
6、在电源引入的总配电箱处宜装设避雷器。
2、第二类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1、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
2、国家级的会堂、办公建筑物、大型展览建筑物,大型给水水泵房等特别重要的建筑物。
3、国家级计算中心、国际通信枢纽等对国民经济有重要意义且装有大量电子设备的建筑物。
4、制造、使用或贮存 爆炸物质的建筑物,而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5、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而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6、具有2区或1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7、工业企业内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
8、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06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及其他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
9、预计雷击次大于0.3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
所谓11区爆炸危险环境是指有时会将积留下的粉尘扬起而偶然出现爆炸性粉尘混合物的环境。
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是指:正常情况下不能形成,但在不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
2区爆炸危险场所是指:正常情况下不能出现爆炸性混合物的环境,或即使出现也仅是短时存在的爆炸性混合物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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